新車被撞折舊費案例
新車被撞折舊費案例
您新買的車子被撞、對方全責,就目前的司法規則來看,并不能要折舊費;換句話說您可以向全責方車主要折舊費,人家肯定不會給您,所以您可以選擇起訴、可司法根本就不支持您(缺乏關于折舊賠償的相關法律支持),司法不支持您、就只能證明您所要折舊賠償的要求不合法,所以誰都不會給您折舊費的,除非您的車子被撞嚴重、保險公司推定全損,直接給您的車輛報廢,賠償中包含折舊!
從理論上看,折舊賠償是合理的,但并不適合咱們現有的社會經濟發展狀況,簡單點說就是目前我們的社會還不具備支持貶值損失賠償的客觀條件;首先貶值賠償問題要結合一個國家的實際交通狀況,汽車進入我國的時間畢竟還比較短,目前我國的交通事故比率較高、很多朋友對于道路安全標準的認知度還比較低,所以在這種實際條件下,強行支持貶值賠償、會增加交通參與人的經濟負擔;舉一個簡單的例子,今天您被別人撞了、您想要別人賠給您折舊費,那明天您若把別人撞了呢?人家也向您要折舊費,您給是不給?現在車子那么多,支持貶值賠償,我們既得到了保護、但也等同于都受到了傷害,因為角色都在不斷轉變,今天的無責方、很可能就是明天的全責一方!
其次就是現如今咱們國內的鑒定市場非常的不發達、也不規范,一些鑒定機構很可能在利益誘惑的條件下,背離初心、對鑒定的結果往往肆意妄為,對全責一方造成經濟損失;況且我們也缺乏最起碼的車輛貶值的相關標準,比如一輛新車、剛上路,前杠被撞、換個杠子才花幾千元,結果鑒定貶值兩萬,這合理么?這就是信口開河,誰規定了、換個杠子,就會折價兩萬?換杠連事故都算不上,即便產生貶值也是微不足道的,所以有時候鑒定出來的結果往往難以服眾,缺乏一個對照標準、所以究竟貶值多少如何鑒定?
折舊賠償,更多是尋求一種心理安慰
上面鄙人提到的換杠,其實就是鄙人的一次實際經歷,給人家的一個新卡羅拉追尾了,但并不重、只是杠子裂了一個逢,咱人全責、換杠就完事唄,對吧?人家不依不饒、非得讓我給她賠折舊費,開始鬧、后來哭鬧,讓警官都看不過去了,一輛十萬出頭的車、張嘴就敢要兩萬折舊,還揚言起訴我;實際上一些小的碰撞導致的小損傷,根本不會造成車輛貶值,誰的車子沒換過杠?無非就是想獲得些心理上的安慰罷了!
從感情上講,折舊損失該賠,但到底應該賠多少,誰說得清楚?就像上文換個杠、索賠折舊損失兩萬合理么?該賠多錢、不是想多少就有多少的,那需要專業的機構鑒定,而現在符合標準的機構太少、收費又高,鑒定的花費甚至比貶值損失還要大,況且真的鑒定完畢后、上了法院,還沒有具體的律法去支持、所以敗訴的幾率很大,這樣一來鑒定費、訴訟費都得您自己承擔,反而是得不償失!想要貶值賠償是合理的,但利用貶值賠償想多牟利者,該誰去約束?這些都沒有解決之前,貶值賠償是不可能全面推廣的,最多就是能支持一些非常的極端、特殊的事件!
所以就目前而言,您新車被撞、對方全責,您是沒有辦法要折舊的,因為人家根本就不會給您,憑什么給您呀?法律上又不支持折舊,也就沒有必要給您對吧?任何賠償不是您想要就能要的,總得有相關法律法規支持的,律法不支持您、您要折舊費的做法就是違法的!對方把您的車子撞壞了,把您的車子復原就等同于對您進行了賠償;一般而言、小碰撞并不會導致嚴重的貶值;而大事故,一旦修車費用達到市場價格的60%以上,一般直接推定全損,保險公司會按照市場的實際價格,來買斷您的車子,這時就包含折舊費了;比如您車子市值十萬元(二手車最高價),來了次大事故、修車費用12萬,修車后市值八萬,這個時候保險公司就會推定全損,一次性賠您十萬,是不是也等于附帶了折舊費呢?至于小碰撞,就那么回事吧,今天您向人家要折舊、如果支持;那么明天您全責時,人家也會想您要折舊費!不支持您、也是不支持別人,保護別人、其實也是在保護您!
折舊費,會計上的金額,通常按資產原來成本的固定百分比來計算,該金額須定期記入支出賬內或從總收入中扣除,以彌補該資產的貶值。
剛買的新車被撞如何索賠折舊費
購買的新車被撞,車主除了可以要求責任方承擔處理新費用外,還可以主張新車的折舊費。雖然目前的法律對此還沒有明確的規定,但車輛發生碰撞造成的貶值,是不爭的事實。根據民事賠償公平、公正的原則,車主應該獲得賠償。
事故發生后,車主應立即報警并通知保險公司。因現場定損可能不太全面(大多為肉眼能看到的、車輛表面的損失),最好將車送到修理廠,對車內部結構做一次全面定損,并注明所造成的車損由本次事故造成。
然后,向法院認可的權威部門申請技術鑒定,計算出車輛因本次事故造成的折舊損失,再向事故發生地或責任方所在地的法院起訴,要求責任方賠償折舊費。
尊敬的題主您好,感謝邀請!
您提問的問題“車子被擦傷,對方全責,保險除了出維修的費用,要不要出車輛折舊費?”
經咨詢保險理賠大廳得知,車輛保險條款中“車輛損傷貶值賠償”不在商業險銷售范圍內,也就不存在車輛出險索要車輛折舊費的問題。如果該保險條款保險公司銷售給您了,您可以向對方索賠。如果沒有,還是算了。
如果您非要不可,那么民法中有一條規定,全文我記不清了,更記不清哪一款了,大體意思是如果造成他人財產損失的,要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的。也沒規定原狀回復的同時再要折價賠償。故新車出險或者一年的車出險跟對方索要車輛折舊費,法院是不支持的。
您還是想要車輛折舊費,依法上訴對方,法院會根據交警的任責和保險公司的定損價格來維持原判的。
如果您非認那個理不可,非要車輛折扣費不可,那么您花錢找個好律師吧,或者能幫您索要一點。
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僅代表個人觀點供大家參考,勿噴,敬請專家師傅斧正!謝謝!
聲明:文章原創首發
侵權責任的目的是填補損失。所以侵權一方應當承擔的賠償責任,就應當限于受侵權一方的實際損失。 大部分的受損車輛是自用的,車輛的受損只會影響其使用,于是侵權責任就只應當限于維修費用。把受損車輛維修完畢,讓其使用性能恢復至受損以前,那么對于車主來說,其損失已經填補完畢。 至于題主說的折舊費用,我不是二手車行業從業人員,我只是依稀聽說過新車買下來后再想賣出去,其售價就是新車購買價格的八成。也就是說題主的車即使沒有被撞,車子已經折舊了兩成。而從侵權法的角度,題主購買車輛并非用于售賣,則車輛即使存在折舊,折舊損失亦并非實際損失,對題主并無實際影響,因此肇事方無須賠償。我們也遇到過這樣的案例,4s店里售賣的新車被撞受損,這種情況下肇事方就應當賠償車輛的折舊費,因為受損車輛是用于售賣的,其受損直接影響到售賣價格,因此肇事方需要賠償折舊費。
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新車被撞折舊費案例“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