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賣假獸藥罪量刑標準
販賣假獸藥罪量刑標準
國家《獸藥管理條例》第四十七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假獸藥:一、以非獸藥冒充獸藥或者以他種獸藥冒充此種獸藥的;二、獸藥所含成分的種類、名稱與獸藥國家標準不符合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假獸藥處理:(一)國務院獸醫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禁止使用的;(二)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經審查批準而未經審查批準,或者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經抽查檢驗、審查核對而未經抽查檢驗、審查核對即銷售、進口的;(三)變質的;(四)被污染的;(五)所標明的適應證或者功能主治超出一定范圍的。
《刑法》第一百四十條是關于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的情形,具體條文是:
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銷售金額五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二百萬元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百萬元以上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1)關于主觀心態
本罪主觀心態上必須是故意,應當明知是偽劣產品,否則不構成犯罪。
(2)關于認定標準
本罪以金額來認定罪名,主要有兩種情況:
a. 生產、銷售偽劣產品,其銷售金額達到5萬以上;
b. 偽劣產品尚未銷售,貨值金額達到15萬以上。
(3)關于本罪與[生產、銷售假藥罪]、[生產、銷售劣藥罪]、[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產、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罪]、[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產品罪]、[生產、銷售偽劣農藥、獸藥、化肥、種子罪]、[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化妝品罪]等8個罪名的關系。
a. 本罪與上述8個罪名是一般與特殊的關系,若既滿足本罪又滿足上述8個罪,那要擇一重罪處罰。
b. 若行為無法構成上述8個罪名,但銷售額超過5萬,則定本罪即可。
生產、銷售偽劣農藥、獸藥、化肥、種子罪的處罰規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條 【生產、銷售偽劣農藥、獸藥、化肥、種子罪】生產假農藥、假獸藥、假化肥,銷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農藥、獸藥、化肥、種子,或者生產者、銷售者以不合格的農藥、獸藥、化肥、種子冒充合格的農藥、獸藥、化肥、種子,使生產遭受較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使生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使生產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金額1000萬,法定刑為: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買?買無罪。賣?那就呵呵了。(轉)銷售偽劣產品的行為,主要有四種表現形式:
一是在產品中摻雜、摻假;
二是以假充真;
三是以次充好;四是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根據《產品質量法》第五十條: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責令停止生產、銷售,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并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貨值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如果明知偽劣產品而銷售,銷售金額在5萬元以上的,構成銷售偽劣產品罪。犯本罪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50%以上2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在50萬元、200萬元以上的刑罰會相應加重。如果銷售金額沒有達到5萬元以上,或者主觀上沒有銷售偽劣產品故意的,不構成本罪。但如果明知是假藥、劣藥,或者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有毒有害食品,或者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或者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產品,或者偽劣農藥、獸藥、化肥、種子,或者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化妝品而銷售的,則可能構成其他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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