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冷靜期什么時候開始執行
離婚冷靜期什么時候開始執行
民法典將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為了貫徹民法典有關離婚“冷靜期”制度的規定,民政部近日對婚姻登記程序進行了調整,在離婚程序中增加了“冷靜期”,引發社會強烈關注,成為近日來的熱點話題。
離婚冷靜期制度的具體內容是,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并向當事人發放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之日起30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向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的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并親自填寫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書,自離婚冷靜期屆滿后30日內,雙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一些里友表示疑慮,擔心離婚會變難,冷靜期會出現一些變數,糾紛增多。針對里友的疑問,記者帶著問題采訪了大興離婚律師事務所的主任大鵬律師,帶大家來聽聽專家是如何解讀的。
離婚冷靜期什么時候開始執行
問題一:婚姻登記機關不再受理因脅迫結婚請求撤銷業務,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這個變化您怎么看?
大鵬律師:我對此持肯定態度,這樣的改變通俗來說就是:讓斷案的去斷案,讓登記的去登記,不要讓登記的人做斷案的事。理由是:
1、從立法來看,《婚姻法》第十一條賦予婚姻登記機關撤銷“受脅迫結婚”的職權有當時的立法背景,這體現了行政機關高效、便民的行政宗旨。隨著十八大的召開,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號召下,對立法、行政、司法提出了更為嚴格、規范的要求。《民法典》中對“受脅迫結婚”撤銷婚姻登記處理的改變上就能看出對司法、行政部門職權劃分和界定的這一要求。
2、從法的適用來看,因脅迫結婚請求撤銷婚姻登記這屬于公民人身法律關系的變動,屬于民事糾紛,對于這樣的糾紛由人民法院來處理會更專業,同時也有完善的訴訟制度保障,比如舉證制度、兩審終審的訴訟制度等。
離婚冷靜期什么時候開始執行
問題二:所謂的離婚冷靜期,就是指申領離婚登記要先冷靜30天,30天之后才能夠辦理正常的離婚手續。對于這樣的新規你怎么看呢?
大鵬律師:我國法律規定解除婚姻的方式有兩種: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此處的“離婚冷靜期”只針對協議離婚。我認為設置“離婚冷靜期”是有好處的,它對于和諧社會的構建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1、離婚需要“冷靜期”。古話說:“寧拆十座廟,不毀一門親”。協議離婚“一經登記,婚姻關系立即解除”,而訴訟離婚時,夫妻雙方要經歷漫長的訴訟期間。短則數月,長則數年。這實際上就是訴訟離婚中的“冷靜期”,而且在這個過程中法院會組織進行訴前調解、訴中調解,讓雙方更加理智的去對待婚姻關系。而在協議離婚中前置“婚姻冷靜期”也是給了夫妻雙方一個審慎思考的機會,同時雙方親屬或有關組織也有一個規勸、調解的時間,也踐行了《民法典》一千零七十九條。
2、“離婚冷靜期”的設置,主要是為了避免沖動型離婚。我們打個比方,小夫妻倆中午在父母家吃飯,回家的路上雙方發生口角下午就到民政局去辦理了離婚登記。晚上回家以后,父母問你老婆/丈夫呢?說已經離婚了。那這個時候其實給家庭帶來了比較大的一個傷害,同時后悔也來不及了。
3、“離婚冷靜期”的設置,能減少離婚鬧劇的發生。針對當前社會中存在的通過協議離婚的方式從而達到某些特殊目的,甚至是不法目的的人,如買房過戶、轉移財產、逃避訴訟,最終“假離婚”成了“真離婚”。對于被騙一方如果有冷靜期,就有可能去咨詢專業律師或征求親人意見,這在一定程度上能減少“假離婚”變成“真離婚”的人間鬧劇發生。比如像上海近期發生的為了過戶而產生的一家兩代四人的離婚鬧劇。
所以,總的來說,我認為這是法律更加優化、人性化的體現。
關于“離婚冷靜期什么時候開始執行”律師已經為大家講完了,為了向每一位用戶提供專業、快捷的法律服務,律師在線服務平臺全面升級!!!不斷擴充強大的律師團隊,堅實可靠的律師援助力量,現在我們限時提供關于“離婚冷靜期什么時候開始執行”相關的免費咨詢服務,專業律師第一時間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