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欠債跑了父母有財產必須還嗎
兒子欠債跑了父母有財產必須還嗎
您好!首先對您的遭遇感到惋惜。
父母如果繼承了兒子的財產,就必須幫兒子還債。如果放棄繼承財產,同理債務也不用再歸還。
具體來說,假設兒子意外死亡沒有留下遺囑,那么兒子的財產將按照法定繼承執行。父母作為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將平分兒子繼承兒子的財產。但是父母在繼承遺產的同時,也必須繼承債務。也就是說,遺產必須要先歸還債務,剩余部分再進行繼承分配。當然當“資不抵債”,也就是遺產價值≥債務時,父母可以選擇放棄遺產,而超出部分也不需要父母在歸還了。
下面將就這個問題詳細敘述
第一,財產的繼承與分配方式
《繼承法》第5條規定: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也就是說,如果有遺囑,且遺囑合法有效,那么必須按照遺囑執行。如果兒子因為意外死亡沒有留下遺囑,那么就按照法定繼承辦理。《繼承法》規定:第一順序繼承人為父母、子女和配偶。也就是說,父親、母親、配偶(如有)、兒子的子女(如有)將會作為法定繼承人平分被繼承人的遺產。
第二,債務的繼承方式
《繼承法》第33條 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以上提及的法定繼承人如果想要繼承財產的話,就必須要繼承等份額的債務。或者是說,遺產必須要先用于歸還債務,剩余部分再進行分配。
從題主的具體情況來看,假設兒子欠銀行的債務為房貸,
如果繼承人還想要這套房子的話,就必須按照繼承財產的份額先把債務還上。將房產撤銷抵押之后,在根據每個人分配的份額,完成繼承過戶手續。
如果繼承人覺得房子的價值≤還需要還貸款的錢,那么可以放棄繼承財產,銀行將收回財產。
希望回答對題主有幫助
社會上經常會出現債務人欠錢不還,債權人想盡辦法讓其家人還債,那是不是子女欠下的債務真的可以由父母來歸還呢?而具體法律又是怎么規定的?借款雙方又如何保障自己合法權益?
一、子女欠債,父母是否應該替他們還債?
成年子女是完全行為能力人,自己承擔責任。 成年子女自己欠下的錢,債權人(債主)只能讓這個成年子女還,不能要求這些人的父母還錢, 法律上成年子女和父母的財產分的很清楚,不存在連帶責任。
根據《民法通則》第11條第一款規定:十八周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如果這個兒子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其與他人的借款合同又是合法有效的,根據《合同法》第八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該借款合同僅對合同雙方有約束力,就是只能由兒子還債,父母無還債義務。當然如果父母經濟狀況良好,而兒子目前經濟困難,也可以暫由父母自愿代子償還,待兒子有履行能力時再還給其父母。其他人不能逼迫債務人的父母歸還欠款。
二、如何讓欠款人還款?
1、欠款人暫時無力償還的,可按照《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由欠款人分期償還。
2、欠款人永久無力償還的,就只能用欠款人的個人現有財產來清償了,這需要經過法院審理、作出判決,再付諸執行,也就是說欠款人有多少個人財產可供執行,出借人就拿多少。
3、欠款人的債務屬于夫妻共有債務的,其配偶負有償還責任。
《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根據反向解釋規則,夫妻實行共同財產制或雖實行個人財產制但第三人不知道其約定的,均為夫妻共同債務。
我國法律沒有父債子還這種規定的。也就是子女沒有義務給父親的債務承擔清償責任,除非子女繼承了父親的遺產,那么同時是繼承他的債務的,這時候就有義務返還了。繼承法規定,繼承人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繼承遺產就須繼承債務,即父母死后子女繼承了其遺產的,需要在遺產價值范圍內還債。子女的個人財產不用來還債,或者是接受了父親的饋贈導致父親無非償還債務,也須代替父親償還債務。另外法律明文規定對于賭債是不予以承認的,如果只有欠條未標明是賭債,那么這個欠條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是成立的。父親在世,子女如果已經有自己的獨立經濟收入,各自都有自己的財產。一般父親欠的債,子女沒有必須償還的的義務。但是子女有贍養父親的義務。如果父親是正常的,不得不欠的債,如:因為父親疾病欠債,修理自己居住房屋,生活費的欠債等債務,子女協助父親還債,責無旁貸。如果是父親不應該欠其他債務,如賭債等,子女不必要為父親還債,還要幫助父親戒賭。賭債也不必償還的。這要看父親欠債務的原因,來確定是否為父親還債。如果父親去世了,一般都是看父親的遺產份額多少,先還父親欠債,然后法定繼承人再繼承父親的遺產。是否子女還父親的債務,視具體情況而定。
成年人欠債就應該自己負責清償,不會牽連其他人,包括親人在內。但是,有個特殊情況需要注意,就是成年子女在外欠款形成的債務其用途非常關鍵,如果債權人有證據證明成年子女的欠款用于家庭成員生活,那家庭成員不可能免除清償義務。
我們國家民法典規定,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具備獨立思維,自己的法律行為自己要負擔全部責任。成年人是指十八周歲以上的公民,如果是十六周歲以上的人,依靠自己的勞動收入獨立生活的,也可以視為成年人。成年人對外欠款,與父母等親人沒有關系。
假如債權人拿出證據證明,成年子女的借款或拖欠的債務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其為了家庭成員的利益而借款,或者用于家庭生活、家庭生產經營而背負債務,都要需要家庭成員一同清償債務。所以,作為父母對子女的債務承擔不能一概而論,要以債權人的證據材料決定。
作為父母應該讓子女準備證據證明,他自己的借款是怎樣形成的,用途是什么?只要子女把借款等債務的用途說清償,并有相應證據證明與父母等家庭成員無關,才有可能免除這種債務牽連。有的父母被子女欺騙做了貸款,或者拿著父母的身份證等材料去辦理貸款,父母有可能成為債務擔保人。
但是,辦理貸款都需要本人簽字確認的,沒有本人簽字的借款擔保合同不發生法律效力。父母沒有給子女的借款擔保,也沒有簽字確認,子女的債務都是用作自身利益,父母有權利拒絕代為還款。這種情況有法律依據的,參照民法典合同編等規定執行。
如果老婆條件好的情況下,是應該還的,拿了別人的手軟,欠債還債是天經地義的,占便宜吃大虧,不要做這樣借錢不還的賴皮,名聲在外,不好聽。
你沒有什么義務承擔債務的。
因為你的孩子已經18歲了,屬于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兒子所欠債務,父母并不承擔償還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三十三條 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謝謝邀請!
從法律角度講,如果兒子末滿18歲,父母作為監護人,是要為此負償還責任的。如果兒子已長大成家,但和父母共同經營,有共有資產,那從經濟角度也要負連帶責任。
但如果父子各自為家,且兒子的欠債是獨自行為,那兒子作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應對自已的負債完全負責。父母沒有償還義務。
我的一個好朋友就遇到過這個難題。兒子是三口之家,工作中欠下的債務,用來干啥了?打死也不說!我老友愛子心切,在債主找上門、并軟硬兼施后,在借條上簽了字。結果轉眼人家告上法庭。老友工資被凍結。節衣縮食好多年才還清。后來又出了另一筆債,我們給他找了個律師,問清情況后,人家說:這和你有啥關系?千萬別再亂簽字了!
愛子之心人皆有之。但不能慣,“慣子如殺子”。兒子如不接受教訓,一犯再犯,作家長的一定要痛下決心。像我這位老友,當兒子再次欠債后,他留下小孫子,把兒子趕出了家門……
我倒贊成他的做法,總不能一護再護,護進監獄去不是?
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兒子欠債跑了父母有財產必須還嗎“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