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沒住進去要交物業費
人沒住進去要交物業費
只要房子交付使用了,那么這物業費就要交,跟人有沒有去住沒關系。物業管理是針對整個小區的公共部分進行管理,跟具體某個業主是否在家住沒關系。
感謝邀請。
該不該交物業費,要從你是否簽署了物業管理協議說起,一般收樓拿鑰匙的時候是會簽協議的,字一簽物業使用權轉移,業主就得交管理費。物業管理費交不交?交多少?并不是考核業主今天或者這個月是否住在房子里,住幾天這些標準來收費。
通常需要繳納的物業費, 物業是對業主的整個區域負責和服務的,不是想不想交的問題,是業主需履行的責任和義務,如果業主無故不交物業費,小區物業是有權起訴的。
但是如果房子一直空著,不需要全款交物業費。物業管理的管理條例里,有涉及到如果沒有住人的空置房屋,可以申請房屋空置,房子只需要支付60%-70%的費用,具體的每個小區有不同的要求。
另外一個關于北方的供暖費問題,一般集中供暖的居民小區是不可以報停,如果個別戶報停會影響到整個供暖系統的水熱循環,也就是會使上下左右住戶的室內溫度下降,達不到供暖的標準溫度。所以許多地方的供暖企業是不給業主隨意報停的。但是這個也是要看地區的,可以嘗試去報停,但是還得交一筆空置費,有的地方是供暖費的20%,有的是30%,具體的以當地的收費標準為準。
又是新的一年到來,有很多朋友在問我有關物業費繳納方面的問題,在這里挑選三個問得最多的問題統一進行一個整理和回答。
一、物業費應該是個什么個繳納法,由誰繳納,誰來收取?
其實《物業管理條例》關于這個問題有著非常詳細的敘述,其中第四十二條明確規定,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
物業在未實際交付給買受人占有之前的物業服務費應由房產開發商交納,實際交付后應由業主買受人交納。
一般實踐中,物業服務費是以月為單位交納的,因此,實際生活中,一般是以購房者實際收房之次月開始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
二、如果沒有入住的話,也需要繳納物業費嗎?
答案是肯定的,業主從開發商處接收房屋時起,業主就對房屋有實際占有、使用的權利,并享受物業服務企業的物業管理服務,至于業主由于某種原因未實際居住,則不影響物業公司收取物業服務費。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物業服務企業已經按照合同約定以及相關規定提供服務,業主僅以未享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抗辯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三、如果房屋質量存在問題,可以拒絕繳納物業費嗎?
關于這個問題,我們首先需要知道的是物業公司與建設單位分屬不同的獨立企業法人。
在上文我們也說到了,開發商在房屋交付業主之前,物業費用由開發商承擔,交付之后由業主承擔。
即使業主以房屋質量為由,拒絕繳納物業費的,很難被法院支持,房屋質量問題,只能向開發商主張責任,不能以此來拒絕繳納物業費。
以上是小律對于物業費相關問題給大家做的整理,如果還有更多問題可以評論區留言,大家一起討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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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了房子沒有入住,有些地方是可以不交或者少交物業費的,但需要去物業說明情況;全國大部分地方來說,只要開發商已經交房給業主,物業費就必須要交啦,還不得減免。
首先,行政法規是怎么規定的?
目前暫時沒有物業法,只有國務院條例。
根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規定,已竣工、未交付給買房人的商品房,物業費是開發商承擔;已竣工、并已交付給買房人的商品房,物業費由業主承擔。
在這個全國性的規定下,各個地方有自己的規定,比如山東、湖南等地,對于接房后長期未實際入住的毛坯房,物業費打折征收,像物業費只收正常標準的60%;對于裝修后超過3個月未入住的,也可以向物業申請減免物業費。
在全國范圍內,多數省份對于買了房子沒有入住的,物業費都是全額征收,只有少數省份可以打折征收。
其次,對物業服務的認識?
大家對買了房子沒有入住的房子,繳納物業費心里不舒服,認為沒有享受到物業服務,就不用付費,至少應該減少物業費才合理。
這種說法有合理性,也有誤區。
開發商交房后,物業就開始入住,為業主提供各項服務,保證小區正常運轉,包括安保服務、保潔服務和公共區域的設施設備的日常維護、綠化等。
因此,即便毛坯房沒有實際入住,但房子依然在小區安保范圍內,享受安保服務;而小區公共部分是小區全體業主共有,這部分的保潔、維護和綠化是物業在負責,也算是每戶都在享受著物業服務,所以,即便沒有入住,繳納物業費也是合理的。
再次,如何看待部分地方可以減免?部分地方需要全額交?
在國務院總的規定之下,部分地方住建廳、局在本省、市范圍內,對買了房子長期沒有入住的房子,可以不按正常標準繳納物業費,可以打折征收,比較符合實情情況,體察民情;而多數地方住建廳依然還是規定需要全額繳納,顯得不夠人性化。
這些規定下來后,作為普通業主只能執行,或者盡量找物業協商減免,而不能拒絕繳納。如果拒不繳納物業費,物業可以起訴業主。
最后,物業費由誰交?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規定,開發商交房前的物業費由地產商交;交房后的物業費由業主自己交;業主沒有實際入住,而是租給別人使用的,由實際使用人交物業費,業主對租客的物業費承擔連帶交納責任。
因此,買了房子是不是可以不交或少交物業費?需要看每個省市的具體規定,少部分省市是可以減免的,多數省市都要全額繳納。對于減免的省市,需要到物業說明情況,提交證明材料才能享受減免優惠。
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人沒住進去要交物業費“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